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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漕中学党支部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活动
日期:2016-09-17 16:06:29浏览:5250 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习活动的现实意义:

十八大以前,党中央在干部管理上有很多的举措,想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办法,但是在党员管理上还是"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具体表现是:一些党员最基本的也做不到,不缴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好把问题全部推脱给党组织;一些党员没有党员的样子,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带头上访,做一些和有关规定不符合的事情;一些党员的带头作用不明显,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做的还没有普通群众好;一些党员甚至妄议中央政策,党别人议论党的时候不维护党,还随声附和。

市场经济,社会浮躁,面临的糖衣炮弹和利益诱惑很多,党员身在其中难免会受到影响。目前急需让党员铭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时时用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党员。中央提“合格党员”,没有提“优秀党员”是比较务实的,也是问题导向的一种体现,只要每一名党员都是合格的,8000多万人就是一支强大的力量,我们在任何危险和考验面前都能领导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两学一做” 专题教育活动的精神内涵,做好党员管理、党员教育,争取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够合格。让每一名党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聚集务实高效、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以一种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激情和干劲,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二、学习活动的内容:

1、这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2、学习教育的范围。

  通知指出,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面向全体党员”,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

  3、学习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实现4个“进一步”。

  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针对的现实问题是什么?

  即,5个着力解决: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

  6、要做到5个“坚持”。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7、具体学什么?

  1.学党章党规。

  a,逐条逐句通读党章

  b,学习《准则》和《条例》等

  c, 学习党的历史、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

  d,从周薄徐郭令案中汲取教训

  2,学系列讲话。

  a,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

  b,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c,与马列毛邓等思想结合起来学

  8、“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

  即,44有”:

  讲政治、有信念,

  讲规矩、有纪律,

  讲道德、有品行,

  讲奉献、有作为。

  9.“合格党员”要做到5个方面

  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

  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

  10、六个主要措施

  (1).围绕专题学习讨论。

  (2).创新方式讲党课。

  (3).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5).立足岗位作贡献。

  (6).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

 

三、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四大看点: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 

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树立一条道德高线:

修订后的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准则修订过程中,突出重点、删繁就简,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紧扣‘廉洁’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经典感’。”这是一条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的高线。  

厘清一份负面清单:

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修订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合”。“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这次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面更大,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传递一个明确信号:

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通过两项法规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学”就是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对表”,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是党章关于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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