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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龙漕中学贯彻市教委 《加强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的通知》 的工作预案
日期:2016-05-19 13:00:00浏览:5710 次

近日,教育局办公室下发徐教办(2010)7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适应反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战化的需要,坚决防止世博会期间教育系统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龙漕中学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龙漕中学反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卫东

副组长:陈者存  杨海涛  沈宏

组  员:江静虹  俞莹  周杰  王春凤  范显涛  孙春明  朱霞萍  杨琼  孙鑫

二、成立龙漕中学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小分队:

第一队:

队长:沈宏

队员:陈帅奇  张晨辉  包赟  张权  姚雪青  张广贤

第二队: 

队长:杨海涛

队员:孙鑫  马俊  费争  范显涛  孙春明  顾魏  时云峰

三、设龙漕中学反恐怖工作联络员: 

根据通知要求,确立孙春明同志担任龙漕中学反恐工作联络员,主要工作是做好好内部排查并负责本单位反恐怖信息的收集、报送、以及与相关部门联络协调等工作。

四、学习通知精神  增强反恐意识

    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学校中层行政、全体中共党员以及学校教工大会专题宣传学习通知精神,要求全体人员明确通知内容,领会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反恐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恐怖活动的可能性和巨大危害性,充分认识反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五、制定反恐预案  开展实战演练

   1、人员疏散撤离的组织实施:

    按照学校已经制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在应对突发事件组织校内人员疏散撤离时,按“先学生后教师、由一层到四层”的顺序,进行人员编组,各年级负责组织所属班级,分别从大楼的东、西两侧的楼梯依次疏散撤离。学校将在近期的早上广播操时间组织进行演练。

   2、加强内部排查防患于未然:

    根据学校反恐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由学校总务处和反恐工作联络员具体操作落实,对校内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对重点区域要仔细排摸,及时掌握和排除相关的安全隐患和不确定因素,确实做好反恐安全保障工作。

   3、加强学生预控教育工作:

    由学校政教处等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学校应急小分队成员进行反恐应急工作培训,在世博会期间,做好重点学生的帮教预控工作,学校外联组要及时帮助区域内兄弟学校做好预控生的帮教转化工作。



上海市龙漕中学

2010年4月8日








附件:1、《上海市龙漕中学学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上海市龙漕中学学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保障学生有和谐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马卫东

成员:陈者存、杨海涛、沈宏

2、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陈者存

副组长:杨海涛、沈宏

成员: 江静虹、陈帅奇、张权、张晨辉、马俊、费争、周菁、杨琼、

姚雪青、孙春明、王海生。

为有效对付突发事件,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分为A、B两组;

(1)A组负责人沈宏,成员:陈帅奇、张晨辉、马俊、费争、周菁、杨琼、

孙春明、王海生。

(2)B组负责人杨海涛,成员:江静虹、张权、张晨辉、马俊、周菁、

姚雪青、孙春明、王海生。

(注: A、B两组成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编组组成)

机动人员:马卫东、王春凤、俞凤娣、臧菊芳。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处置程序:

(1)校内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班主任或当日值班老师要尽快向总值班室、校长室报告,电话为:64834345、64834346,校内电话8204、8304。总值班室、校长室根据事件的性质拔打110(治安刑事案件)、119(火警)、120(急症)等及时求助,并及时报告教育局的相关部门领导,及时通知当事学生的监护人

(2)立即报告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向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组下达后续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方案。

2、处置措施:

(1) 接报后,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组组长、班主任和值班老师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 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学校领导报告。

(3) 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 如是打架殴斗等激烈冲突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迅速稳定局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心理咨询的老师立即介入,对急需帮助的相关人员做好安抚舒缓工作。

(6) 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 如是社会人员来学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并向教育局相关部门汇报。

(8) 根据现场需要,留取证据备案,要维护好现场进行录象拍照取证备查。

3、注意事项。

(1) 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人员:学校领导、值班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迅速按(一)报警程序逐次逐级报告。

(3)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龙漕中学发生火灾,地址:龙漕路269号,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特别要保护好学生的安全,学生不得参加火灾扑救活动。

(2)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 学校领导、总值班、班主任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根据教室和寝室的实际情况: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学生非正常擅自离校事故

1、处置事件的人员: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教导主任、公安干警、当日值班教师、班主任等。

2、报告程序:

(1)发现非正常擅自离校事故,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教导处逐级向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组长和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2)根据事故处理需要,适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3)经学校领导同意,向公安机关报案,请警方协助。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迅速成立临时寻找处置小组。

(2)分析原因,安排人员外出找回学生。

(3)寻回学生后,加强教育。

4、注意事项

(1) 此类事故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 注意及时了解学生离校失控期间的有否案发情况,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 各班级要做好学生情绪思想稳定工作,不要因此事故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 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组长、食堂管理员、卫生室老师、校外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生发现事件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卫生室、向学生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2)最短时间内将食物中毒学生送往医院,并查清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吃的什么东西中的毒,是否是在学校食堂吃的?是否会引起大规模的食物中毒?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教育局有关部门相关领导汇报。

(2) 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 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

(4) 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 如有个别家长来学校探视,由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和教导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学生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教育局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三、抗震减灾程序

为规范抗震救灾工作,提高抗震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抗震救灾运行机制,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有序、有效地开展救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事故处理小组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校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地震危急时刻,学校领导和老师,特别是共产党员、中青年教师和员工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

学校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制定学校破坏性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和校应急预案的实施;

  (4)、地震发生后,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各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震救灾;

   (5)、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必要时争取外援。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

(2)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当地震发生时,在教育的师生,谁上课谁负责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疏散。 

(3)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的安置工作,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指挥部)工作。

(5)疏散安置应急期的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6)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

(7)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世主治和火灾等等扑救工作。、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8)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的有关部门的指导;

(9)必要时请求援助。


四、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如果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相关人员应该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应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学校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室提交相关的政策及工作设想,由校务会讨论决定具体的处理原则和方式方法,向教育局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后,由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两人以上参与与家长的交流。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局相关部门。



上海市龙漕中学

(旧版)2008 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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