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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
上海市龙漕中学2011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书
日期:2016-05-19 13:06:27浏览:2536 次

一、总体目标

     1、完成总体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学校的管理职能、学校的社会责任和单位内部的防范职责,确保师生安全健康,促进校园安全防范、促进校园稳定和社会和谐。

     2、组织健全

    学校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

     3、群众满意

    对师生、家长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校园安全突出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及时,主动配合支持地区和校外相关部门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4、无重大事故发生

    学校不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事故以及重大刑事案件,维护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

     5、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校园安全先进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水平。

    二、校园安全工作制度

    1、领导责任制度

校长是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内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校级班子设立校园安全工作具体分管人员,总务处、未保老师为行政层面安全责任人,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楼面管理组组长、工会小组长为组室安全责任人。

2、工作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校园安全相关责任人按时出席地区安全工作会议,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3、调查研究制度

    经常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安全工作,了解师生、家长反映,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4、重大问题报告及定期汇报制度

    及时上传下达,主动上报校园安全工作信息。对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或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紧急案(事)件,必须及时迅速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学校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制定并实施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落实。具体责任人:校长室。

2、学校应在校园规定部位按要求及标准安装和使用技防设施,制定技防设施使用制度,定期维护和检查技防设施,保证正常运转,操作人员应正确操作,技防设施维护、检查和使用记录清晰。具体责任人:总务处。

3、落实防汛防台和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置标志,加强日常维护,做好更新、维护记录,保证疏散和消防通道畅通。具体责任人:总务处、未保。

   4、各组室要完善并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本组室的应急联系网络。各组室在长假前应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电器安全、贵重物品安全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组室安全工作列入年级组、工会小组考核、评先工作中,具体责任人:楼面管理组组长、工会小组长。

   5、门卫按照要求开展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和佩戴访客证入校制度。具体责任人:总务处、门岗人员。

   6、对食品安全,应加强管理,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具体责任人:总务处、卫生室、食堂管理员。

   7、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经常性地开展防火、防盗、防台、防雷、交通安全、正确使用水、电、煤等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止黄、赌、毒预防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基本安全规则和自我防护技能。具体责任人:政教处、未保、卫生室。

   8、 一年二次开展针对灾害事故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紧急疏散和处置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正应急预案。具体责任人:政教处、未保。

   9、完善学校治安责任人和校外治安辅导员制度,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对行为不良学生帮教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未保。

   10、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机制。滚动排摸学校不安定因素,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工作,不发生上访、闹访等事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具体责任人:党支部、校长室、工会、政教处、教导处、未保。

   11、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治安、文化、市容等监督举报电话,落实“两公示、一监督”制度。主动反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及治理工作,工作记录清晰。具体责任人:总务处、未保。





上海市龙漕中学(印章)

                    校长:                  (签名)

                             2009年     月      日


部门、组室

主要责任人:                  (签名)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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