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 星期六 |
上海市龙漕中学公务卡结算管理规定
(2018年修订)
为规范我校公务卡的使用、核算与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依据《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沪财库[2007]31号)、《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沪财库[2008]4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务卡制度切实减少现金使用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6] 2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发放,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学校公务活动开支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一种信用卡。公务卡是个人卡,具有个人信用卡的属性。公务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完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保留在国库中。
(二)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督,实现上级财政部门对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预算执行。
(三)有利于方便学校工作用款,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效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公务卡的适用对象及开立与注销
(一)公务卡适用于学校在职公务人员。公务卡采用人民币币种。
(二)公务卡的开立,按照“职工申请,学校财务部门确认并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银行办理”的流程办理。公务卡开立的基本程序是:
1、公务卡需在学校确定的代理银行申请开立,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起交学校财务部门。
2、学校财务部门对职工申请开卡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将申请资料及《公务卡开卡清单》送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按规定程序审核申请人开卡申请资料和办理公务卡,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
4、代理银行将办妥的公务卡连同必要的相关资料一并发给申请人或委托学校财务部门发给申请人。申请人10日内按要求程序完成卡激活,取得密码函后及时修改密码。
5、公务卡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学校财务部门。
(三)当公务卡使用人涉及工作调动、退休、离职等情况时,应到学校财务部门核对信息,必要时通过财务部门申请公务卡变更、注销,提交给发卡行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三、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是信用额度范围内(现在为3万元),用于学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及转账结算方式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徐汇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维修费、公务待费、培训费、咨询费、印刷费、邮电通讯费、水电费、手续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务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
四、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一)公务支出时,持卡人须按“事前报批”(填写用款审批单)的原则使用公务卡,经审批后方可消费;消费时,应取得报销凭证(发票)、公务消费签购单等消费凭证。原则上,不允许持卡人提取现金进行消费。
(二)持卡人刷卡消费后,应及时在透支免息期内(1天到20天内)填写支出报销单并附刷卡消费凭条、发票等原始凭证,通常在每月15日前办理报销手续(银行清算日为每月20日)。按照审批权限,由经手人、处室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票据需学校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超过规定时间不报销产生的罚息,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三)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免息期内办理报销的,可由持卡人或其委托人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每笔交易金额等明细信息,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学校财务部门确认并审核同意后,于免息期还款期前将资金转入公务卡;持卡人在之后及时补办报销手续。
(四)公务卡结算的退款核算。
因退货等原因需要将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供应商将资金退回公务卡后,持卡人应及时将退款划入发卡行还款账户。预算单位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模块选择该退款原报销还款明细信息,经审核后产生退款信息传送到发卡行,发卡行应及时将资金按原渠道退回预算单位。对于退回到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预算单位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退票处理程序办理退款手续。
五、公务卡结算的财务管理及相关要求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所核算范围内公务卡的报销审核、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学校财务部门的公务卡管理职责主要是,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逐步取代现行的现金结算方式;做好学校的公务卡系统信息维护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预算管理与财务内控,规范财务报销与会计核算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加大对学校在职职工的宣传培训力度,促进学校在职职工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
(一)实行公务卡结算不改变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基本程序。授权支付的核算与管理仍然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
(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对账。依据银行每月提供的《公务卡公务消费还款信息表》,学校财务人员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及时查询、核对公务卡结算业务信息,生成并打印对账单。年度终了后,按会计档案存档。
(三)公务卡刷卡消费行为,在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前属个人消费行为。在报销环节,学校财务部门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卡消费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核,对符合报销条件的予以报销,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学校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导致的一切责任。
(四)实行公务卡新型的结算方式后,应减少现金的提取和现金支出。凡属于公务卡支出范围内必须用公务卡,在刷卡环境允许的条件下首先应使用公务卡消费,在额度不足的情况下不可使用现金消费方式,应该使用转账或支票支付,否则不予报销。
六、本规定自修订之日起试行,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同时废止原制定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龙漕中学
2018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