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9日 星期日 |
龙漕中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公车管理,进一步做好学校服务工作,本着安全、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调配
1. 学校车辆及驾驶员由总务处管理和调配使用,各用车部门要相互体谅,服从安排,共同维护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秩序。
二、车辆使用范围
2. 学校领导的公务活动;
3. 文件交换及领取、递送机密件;
4. 学校统一组织的外事活动、师生团体(四人及以上)外出学习、比赛等集体活动用车;
5. 学校财务人员等存取巨(大)额现金的业务;
6. 校级以上考试和招生期间的应急事务;
7. 学校部门购置批量物品及批量设备运送维修;
8. 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突遇危、急、伤、病等特殊情况的临时用车;
9. 其他确因路途较远并且交通不便或属于突发的紧急公务用车;
10. 学校公车一般不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它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用车手续和批准权限
12. 学校领导公务用车由学校领导或校办通知总务处派车。
13. 学校行政各处室因公用车,区内用车需提前2天、区外用车需提前3天、组织大型活动用车需提前1周向总务处申请,所有用车需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总务主任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安排。
14. 如遇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直接联系总务处分管领领导。
15. 各部门人员到本区学校或机构进行教育、教学、业务联系等活动,原则上不专门派车。
16. 驾驶员不得擅自接受用车事宜。
17. 如有过多用车申请而无法全部安排公车时,可根据用车申请时间及申请人办事内容的轻重急缓程度适当调度。如确有困难无法安排公务车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申请人自行安排出行,事后凭证报销差旅费。
18、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制,记录每次使用部门,事项(附使用申请单),年底存档备查。
四、安全管理
19. 学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0. 驾驶员应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清洁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22 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若发生意外事故,必须马上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险。待事故原因查清后,学校再做出相应处理。
23. 除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外,非工作时间学校车辆必须存放到学校车库内,驾驶员不准私自将车辆开出学校。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原学校公务用车相关规定。
上海市龙漕中学
2018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