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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
上海市龙漕中学工会财务制度
日期:2018-09-17 09:41:13浏览:1578 次

龙漕中学工会财务制度

第一章   

1、为规范工读学校(龙漕中学)工会活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工会在我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参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2、我校工会财务制度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3、工读学校工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4、工读学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工会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工会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事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5、工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审批权限为1000元,超出权限金额及其他工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领导和上级工会审批后,方能执行。

6、工会设立独立会计帐户,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财会工作,原则上应持证上岗,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  工会预算管理

7、工会编制预算是在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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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的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8、工会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勤俭节约的原则。

9、制定工会年度预算应由我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10、调整预算,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我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区教育工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

11、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  工会收入管理

12、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总额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学校工会每月按照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帐,工会用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他。

13、拨交经费收入,是核算学校行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按学校每月工资总额的2%,拨付给工会。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用于本校工会活动开支。

14、上级补助收入,是核算上级工会拨入的指定项目收入,如建设“教工之家”,购买文体设备等项目内容,并积极争取上级工会的支持和帮助。

15、行政补助收入,是核算学校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基建、维修、帮困、教师暑期修养活动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16、其他收入,是核算上述规定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种收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五章  工会支出管理

17、会员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群众性的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在使用上,要进一步做到面向广大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使用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做到当年会费用于当年活动,实现无赤字,无结余。

18、职工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的费用。按照工会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发放标准和范围,对发放的有关纪念品发等应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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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造册及签收。

19、工会业务费,是核算工会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用,工代会、经审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干部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工会应掌握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把工会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和照顾落实到位,同时掌握好帮困政策和补助标准,做好凝聚力工程。

20、其他支出,是核算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

第六章 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2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现额。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月末帐面余额与银行帐户对帐单进行核对,使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以使用现金。

23、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原则上杜绝代领现金支付方式。

24、工会组织会员外出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5、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经办人员。

26、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七章 财务稽核管理

27、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学校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    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批准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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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3)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与金额的转帐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期限和报销期限,病友领用支票人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受贿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    保管库存现金和其他有价证券,对于先进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给他人。

(5)    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出纳人员守关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单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6)    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7)    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根据记帐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对于未到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8)    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制定基层学校工会财务收、支计划、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工会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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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人员对出纳员交来的记帐凭证上的业务摘要、金额、张数、日期等内容进行审核,上述内容若有一项差错,退回出纳人员重新填制。

4)会计人员根据正确的记帐凭证登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日记总帐”(帐表联用报告表),同时体育出马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也应该核对相符。

5)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盘点结果应与库存日记帐相符。

6)会计人员应当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帐单核对。如余额不符,必须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核对相符。如余额调节后仍不相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确定有无违反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问题。

7)审查或参与拟定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学校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工会财务状况、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8、经审员每季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查。

29、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会主席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

30、基层工会主席应对报送的财务报表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 财务档案管理

3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发挥会计档案作用,认真落实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凡是记录和反映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帐簿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33、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同时和各种资料均要按会计档案要求保管年限为15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34、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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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及会计主管人员同意,批准后要祥熙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学校领导同意。

35、合并、撤消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皎洁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和盖章。

第九章 财务监督

36、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工会经审员的定期审查,字节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37、工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行政领导和上级工会对本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38、建立健全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章 附则

39、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4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龙漕中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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