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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
龙漕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日期:2018-01-09 10:18:42浏览:1642 次

龙漕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促进食堂管理工作,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全校师生健康,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如下:

1、     食品要做到有营养、味道好、新鲜、卫生、高中档搭配。

2、     对主要原料(油、米、盐、面、肉等)实行集中采购或定点采购,供货单位必须各种证件齐全,做好进货、发放使用记录。

3、     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4、     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不混杂,不制售冷荤凉菜,不使用未经洗涤、消毒的餐饮具。

5、     食堂周围环境保持卫生、安全、与外界隔离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食堂。

6、     食堂内部环境整洁、规范、无老鼠、无苍蝇、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室内无油垢,地面无污物,无蜘蛛网,窗明几净。

7、     工作人员衣帽整洁,勤洗勤换,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出售食品要带口罩,使用工具售饭。

8、     餐厅卫生要保持清洁,随时清扫,及时开门关门,桌椅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搬动,保证使用完好。

9、     食堂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粗加工制作间、消毒间、更衣间,有符合要求的废弃物存放设施,照明、通风、抽烟装置符合要求。

10、    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保洁设备,有够用的冷藏设备、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等设施。

11、    必须配备足够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做好食堂防盗、防火、用电安全工作。

12、    总务科、卫生室加强对食堂工作的日常检查,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出相应处理。

13、    总务处每月召开一、二次食堂工作会议,对上级部门检查情况及时反馈总结。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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