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9日 星期日 |
2017年龙漕中学中(高)级职称校内评审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推动爱岗敬业氛围,贯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组织实施2017年我校教师中(高)级职务评聘工作。
二、评聘条件
1、符合2017年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评审规定的相关条件。
(区中级评审相关条件要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应当有中学二级职务任职累计满四年的经历;到云南、海南等地支教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二篇论文(教育、教学各1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区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区县级及以上范围交流;应担任四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个别学科除外);必须完成《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中的教师职务培训任务;相关人员应有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上海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
注:专技旁系列评聘参照教师相关要求。
2、校内评审优先项目:
以下项目均指在本档职称评审有效年内,每个项目均需提供相关证明。
(1)、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
(2)、教育教学公开课、讲座、交流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市级每次3分,区级每次2分(可累计),校级1分(不累计),取以上最高值。工读系统内(全国、市)参照区级执行,其他酌情考虑(下同)。
(3)、骨干教师:区带头人4分、局带头人3分,局骨干教师2分,校骨干1分。
(4)、教育教学获奖:市级每项3分、区级每项2分(可累计)、校级1分(不累计)。
(5)、带教教师:带教在职教师1分,带教实习生0.5分。不累计,取最高值。
(6)、课题研究:市级每项3分,区级每项2分,校每项1分。组员×0.5系数。学校统一组织的课题除外。
(7)、科研论文:市级及以上刊物每篇3分,一般刊物(含《徐汇教育》)每篇2分,校级交流1分(不累计)。发表于工读系统组织的刊物酌情考虑。
(8)、指导学生获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团体市级3分、区级2分,单项市级2分,区级1分。不累计,取最高值。其他获奖情况酌情考虑。
(9)、教育教学管理兼职:中层每年3分,科艺总指导、外联组长、心理基地主任、科研主任、团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班主任每年2分,备课组长每年1分,累计后取均值(如中级取近5年内均值)。同年多管理岗位兼任,取当年最高值。
(10)、个人各类荣誉:市级每项3分、区级每项2分、校级每项1分(不累计)。
(11)、累计教龄:每年1分。
(12)、支教:云南等边远地区6分,金山等近郊2分。
(13)、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者,视具体情况可酌情加1分。
三、评审程序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校按照本细则组织考评,提出上报名单。
四、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
魏俊江 江静虹 俞莹 孙鑫 张新花
上海市龙漕中学职称评审小组
二○一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