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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
上海市龙漕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日期:2018-09-17 09:38:58浏览:1568 次

上海市龙漕中学财产物资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财产物资,保障和促进教育教学的不断发展,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财产物资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活动。

第3条  本办法所指财产物资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一) 按财产物资的来源分:国家拨付的各类财产物资,以及接受捐赠、购入和调入、自制和改制、盘盈和其他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财产。

(二) 按财产物资的价格等情况分:分为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低值易耗物品等三大类。

固定资产

一般设备人民币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专用设备人民币单价在1500元以上(含1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及一年以上的,且能独立使用的物资。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一次批量购置同类的、且耐用期在一年以及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物资。

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建立一级分类目录,分为六大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详见资产物资的目录与代码)。

低值耐久物品

一般设备人民币单价不足1000元,专用设备人民币单价不足1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物资。

低值耐久物品的分类与固定资产分类相同。

低值易耗物品

耐用期不足一年,不具备独立使用条件的,在使用过程中一次性消耗掉的,或逐步消耗又不能再复原的,或在消耗中转为其它形式物品的物资。

低值易耗物品一级分类为:玻璃仪器和器皿;各种元器件和另配件;实验用材料(包括生物切片、化学试剂、化学配套用品等);劳动保护用品、建筑材料、其他易耗品(文化办公用品、小五金类、日常生活用品类等)。

(三) 按财产物资使用性质分:经营性财产物资和非经营性财产物资。

第4条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财产物资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对经营性财产物资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5条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财产物资的使用、处置、统计和监督等;向上级报告财产物资管理情况等。

第6条  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教育局委托监管、单位管理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7条  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和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8条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责任人和单位内部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

(一)单位内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财产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财产物资的管理负责,确保本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2、总务主任

协助主管领导确保本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根据上级有关财产物资管理的规定,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具体办法。

负责落实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本单位财产物资的购置、验收、维修、以及办理本单位财产物资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申报、审核手续;组织实施财产物资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校舍基建大修的竣工验收、产权变更等常规管理工作。

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3、会计人员

掌握本单位全部财产物资的资金核算,并定期与财产管理人员核对财产物资帐;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4、财产管理人员

管理本单位全部的财产物资。负责本单位新增财产物资的验收;财产物资报废报损的审核和申报;本单位财产物资的领用、借用等收发记录;检查各使用部门财产物资的使用情况;定期清点、清查帐物,确保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做好贵重物品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财产物资相关账务;做好财产物资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管理工作,核对本单位内部各使用部门的分室明细帐。

5、单位内部各使用部门管理人员

各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的财产物资有使用权和管理权。要负责管好用好本部门的各种财产物资,并认真做好分室明细帐,按照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定期与财产管理人员核对帐、物。(根据学校实际,涉及的使用部门主要指各功能室、各楼面班主任等)

(二)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

总务处是本单位财产物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主管领导确保本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负责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管理(包括制订本单位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财产物资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程序、财产物资报废报损程序、财产物资调动程序等)。

财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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