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
上海市龙漕中学
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指导分站规章制度
一、组织机构:
1、由政教主任任教育指导分站站长,校未保教师任常务副站长,组员由学校其他专职教师组成。
2、每学年有专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列入学校政教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3、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独立的办公场所。
二、具体要求:
1、有足够的培训资料和设备,有专人负责档案整理。
2、每学年召开亲子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
3、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资料和建议。
4、充分听取家长代表和教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5、积极参加市、区及以上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指导工作会议和活动。
6、每年向区教育信息网、教育报等报刊杂志发表相关通讯报道。
7、积极承担街道、区未保办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指导站对教师的要求:
1、重视家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自身形象,用自己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事事处处为孩子做出表率,做到以德育德,以才育才,以情动情,以性养性,以行导行。
2、树立优良的师风,创建有利孩子成长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增强无声教育的力量。
3、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理学、教育学等有关未成年人教育的理论,增强科学性、计划性,掌握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提高指导水平。
4、加强与居委和街道相关职能科室的联系。
5、重视对孩子的行为习惯的培养和训练,进行养成教育。
6、积极参加指导站组织的各项活动。
7、主动为孩子所在的学校排忧解难。
四、开放时间:
每周六、日(上午9:00点至下午16:00点)
上海市龙漕中学社区实践指导站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