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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指导站规章制度
日期:2018-01-09 11:02:09浏览:3645 次

上海市龙漕中学

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指导分站规章制度

 

一、组织机构:

1、由政教主任任教育指导分站站长,校未保教师任常务副站长,组员由学校其他专职教师组成。

2、每学年有专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列入学校政教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3、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独立的办公场所。

二、具体要求:

1、有足够的培训资料和设备,有专人负责档案整理。

2、每学年召开亲子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

3、向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资料和建议。

4、充分听取家长代表和教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5、积极参加市、区及以上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指导工作会议和活动。

6、每年向区教育信息网、教育报等报刊杂志发表相关通讯报道。

7、积极承担街道、区未保办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指导站对教师的要求:

1、重视家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自身形象,用自己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事事处处为孩子做出表率,做到以德育德,以才育才,以情动情,以性养性,以行导行。

2、树立优良的师风,创建有利孩子成长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增强无声教育的力量。

3、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理学、教育学等有关未成年人教育的理论,增强科学性、计划性,掌握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提高指导水平。

4、加强与居委和街道相关职能科室的联系。

5、重视对孩子的行为习惯的培养和训练,进行养成教育。

6、积极参加指导站组织的各项活动。

7、主动为孩子所在的学校排忧解难。

四、开放时间:

每周六、日(上午9:00点至下午16:00点)

 

                       上海市龙漕中学社区实践指导站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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