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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4日 星期五 |
关于开展徐汇教育系统退休教工“老有所为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弘扬“老有所为”的奉献精神,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表彰在服务教育、服务社会,创建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工作中发挥正能量,做出新贡献的徐汇退休教工,徐汇区教育局离退休管理中心根据沪教奖基【2017】第05号文关于在普教系统开展第四届“老有所为奖”评选活动的要求,决定在本区教育系统退休教工中开展“老有所为奖”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本届“老有所为奖”参评对象为2014年至2016年期间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退休教育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市委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良好师德师风。
2、坚持为教育事业发挥正能量,热心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继续关心、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关心教师队伍建设,在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发挥传帮带作用。
3、关心并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参加本市及外省市支教和智力帮扶工作。
4、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
备注:退休教工50—299人的单位,每个退管会可推荐1人;退休教工300人以上的单位,每个退管会可推荐2人。
二、评选办法
1、各基层单位退管会向全体退休教工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对象、条件,增加评选透明度。
2、根据评选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和退休教工互荐的方式推出候选人,填写推荐表(1500字以内)
3、于6月6日之前各校完成上报工作。(1)按要求填写申报表;(2)电子稿:中学和机构发送至曹慧琳老师邮箱,小学和幼儿园发送至谢立浩老师邮箱;(3)纸质稿加盖公章送离退休中心。
4、区教育局离退休管理管理中心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评定、上报工作。
三、表彰与奖励
教育局离退休管理中心将在12月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得“老有所为奖”的退休教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组织宣传获奖同志的好思想和先进事迹。
徐汇区教育局离退休管理中心
徐汇区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
201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