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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消防和安全制度
日期:2016-05-19 13:13:19浏览:14630 次

1、消防器材须放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任意挪动。

2、走廊、通道、楼梯及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杂物。

3、办公室的抽屉中不得存放、现金、存折、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过夜。

4、公章,计算机及各种资料必须认真保管,必须做到随手锁好自己的抽屉,进出办公室关门,以防偷窃。

5、教学、实验用的各种电器设备,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装,需要拆装时由专业人员进行。

6、校园内严禁焚烧废纸、杂物。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7、教学大楼及走廊原则上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的,须向学校领导申报,并由学校派专人监管。

8、做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9、离开教学、实验室、办公室前,必须熄灭火源,切断水、电源,关好门窗,杜绝火种。

10、图书馆、电脑房、电教室、实验室、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同时采取切实的防范措施。

1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等物品,采购、运输、存储、保管、定点存放都必须遵守各有关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

12、发现火警应立即报警并报告校长室,同时积极自救,维护好现场秩序。

13、凡本校师生员工包括各类聘用人员,都应该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14、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龙漕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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